塑料化工罐作為一種儲罐。佛山市南海長進塑料制罐有限公司生產的塑料化工罐的罐底、罐壁、罐頂等構件的復合層主要由內表層、防滲層、結構層和外表層組成。
1、內表層
內表層為厚度0.25mm~0.5m m (0.01in~0.02 in)的增強型富樹脂層,增強材料可以是耐化學腐蝕的玻璃纖維表面氈或有機纖維表面氈。佛山市南海長進塑料制罐有限公司生產的塑料化工罐能提供能說明內表層的材料適合于數據表要求介質的文件。富樹脂層中增強材料的質量應少于20%。
2、防滲層
為減少滲漏,置于腐蝕環境下的防滲層應為一層規格為900g/m2( 3oz/ft2)的短切原絲氈增強的樹脂,短切原絲氈至少包含兩層非連續玻璃纖維絲或是長度為12mm~51mm (0.5in~2in)的短切無捻粗紗。用于增強的每層纖維或碎粗紗薄氈,使用之前應先軋制。內表層和防滲層的總厚度不應小于2mm (0.08in)。為防止滲漏,按ASTM D2584進行試驗時,內表層和防滲層的玻璃纖維質量總和應為(27±5)%。
3、結構層(組合成型法、纖維纏繞法)
結構層的增強材料應為連續原絲無捻粗紗。按纖維纏繞法和組合成型法的規定,對于不同高度的塑料化工罐,結構層的厚度應滿足它們的小強度要求。其他的增強材料,例如無捻布、不定向布、短切原絲氈、短切原絲等,在纏繞時分散其中,起進一步增強作用。按ASTM D2584進行試驗時,對于組合法纏繞成型的結構層,玻璃纖維質量為45%~55%;對于纖維纏繞法成型的結構層,玻璃纖維質量為50%~80%。
4、結構層〔噴射成型法)
結構層的增強材料應為450g/m'( 1.5oz/ft2)的短切原絲氈或同等質量的短切無捻粗紗,為了達到壁厚,需要添加以下材料:800g/時 (24oz/yd2)的無捻粗紗布 (即 “方格布” 和450g/m2 (1.5oz/ft2)的短切原絲氈或同等質量的短切無捻粗紗。每一連續層在作為附加增強材料前應先軋制。按ASTM D2584進行試驗時,結構層的玻璃纖維質量小為35%。定向增強材料的交互層相互搭接寬度至少40mm (1.5in),每層相互錯開至少60mm (2.25in)。
5、外表層
罐壁和罐頂應有一層由短切原絲、短切原絲氈或是表面氈組成的外表層。塑料化工罐的玻璃纖維不應暴露在外面。用于外表層的樹脂應能耐紫外線老化,并且應符合安全規定。
注:ASTM D2584 硬樹脂燃燒損失的試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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