熒光消除劑 紙張熒光去除劑 紙漿熒光去除劑 紙張熒光消除劑 紙漿熒光消除劑 熒光增白劑去除劑
由于熒光增白劑有致病作用,因此不能用在生產食品包裝的紙張中。當造紙廠從生產有熒光的紙張轉變到生產無熒光的紙張時,需要添加熒光去除劑來去除水循環系統中和漿料儲存設備上殘留的熒光劑。山東華恩橡塑新材料有限公司開發的熒光去除劑F-30同時它也常常被用于損紙、再生纖維和脫墨漿中的熒光劑消除。
華恩熒光去除劑F-30為一種高效環保消除熒光的產品,廣泛應用于食品紙(卡)、煙卡、食品包裝紙、離型原紙、生活用紙和婦嬰用紙以及其他不得有熒光物質殘留的紙種。主要適用范圍:1、用于造紙濕端消除因為系統中原料原因造成的熒光;2、用于損紙、再生纖維和脫墨漿中的熒光消除,3、有效消除水循環系統中和漿料儲存設備上殘留的熒光,4、用于制漿時消除因白水回用帶來的熒光物。5、在某些情況下也可用于表面添加。本品用于要求無熒光含量的紙種生產或改產。
應用性能
◆濕端:本品主要在濕端或是損紙時用于消除熒光,如果要快速消除熒光,可以進行多點添加。
◆表面施膠:表面施膠時也可以使用本品,但在使用前需要進行細致的評估,確保本品適用于淀粉表面施膠方案的每個組分,并且本品不會對表面施膠紙輥所用的任何原料有副作用是才能使用。
◆涂布:在涂布使用時需要在使用前評估。
產品優勢
本品可以在如下情況可有效地消除熒光增白劑:
◆低熒光紙張
本品可以有效消除低熒光紙張中的熒光。
◆紙張品級改變
本品可以有效地減少紙機從高熒光紙張改成低熒光紙張時的時間。
◆損紙處理
當損紙熒光高于生產紙張所需熒光時,本品可以有效的消除損紙時的熒光。
◆ 和其他相同產品相比,本品性能高,經濟實用。
儲存
◆陰涼溫度下保存期為2年。
◆存放時應避免與強氧化性及強酸性物品接觸。
◆安全環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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