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福田觀瀾氧氣乙炔,觀瀾二氧化碳營業站,專業經營氬氣、氮氣、混合氣。批發于深圳福田、龍華、觀瀾、南山、蛇口,等等地方。
氧氣瓶說明:1、氧氣瓶附件有缺陷時應停止使用。氧氣瓶應直立安放在固定支架上,防止傾倒。
2、禁止使用沒有減壓器的氧氣瓶。
3、氧氣瓶中的氧氣不允許全部用完,氣瓶剩余壓力應不小于0.05兆帕,并將閥門擰緊,寫上“空瓶”標記。
4、開啟氧氣瓶時,要用專用工具,動作要緩慢,不要面對減壓表,但應觀察壓力表指針是否靈活正常。
5、當氧氣瓶在電焊同一工作地點,瓶底應墊絕緣物,防止被串入電焊機二次回路。
6、氧氣瓶一定要避免受熱、暴曬,應盡可能垂直立放。
乙炔氣瓶說明:1、乙炔氣瓶在使用、運輸、貯存時必須直立固定,嚴禁臥放或傾倒;避免劇烈震動、碰撞;運輸時應使用專用小車,不得用吊車吊運/環境溫度超過40℃時應采取降溫措施。
2、乙炔氣瓶使用時,一把焊割炬配置一個減壓器。
3、操作者應站在閥口的測后方,輕緩開啟。擰開瓶閥不宜超過1.5圈。
4、瓶內氣體不能用光,必須留有一定余壓。當環境溫度為0℃以下時,余壓為0.05兆帕;0~15℃,余壓為0.1兆帕;15~25℃時,余壓為0.2兆帕;25~40℃時,余壓為0.3兆帕。
5、焊接工作地乙炔氣瓶存量不得超過5只。超過時,車間內應有專用的貯存間。若超過20只,應置放在乙炔瓶庫。 6乙炔氣瓶嚴禁與氧氣瓶、明火相互間距至少1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