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氫14Cr1MoR(臨氫SA387Gr11CL2)、14Cr1MoR(H)鋼板技術條件
1、適用范圍
本技術條件適用于中溫壓力容器受壓元件用厚度≤150mm的鋼板。
2、引用標準:GB 713-2008
3、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許偏差
3.1鋼板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許偏差應符合GB/T 709標準的規定。
3.2 厚度偏差按GB/T709的B類或C類執行,在合同中注明。
3.3鋼板理論重量交貨,理論計重采用的厚度為鋼板允許的大厚度和小厚度的算術平均值。鋼的密度為7.85g/㎝3
4、技術要求
4.1 化學成分
鋼的化學成分應符合表1的規定(wt%)
表1
成分 分析 |
C |
Si |
Mn |
P |
S Max |
Cr |
Mo |
熔煉分析 |
0.05~ 0.17 |
0.05 ~ 0.80 |
0.40 ~ 0.65 |
≤ 0.010 |
≤ 0.010 |
1.15 ~ 1.50 |
0.45 ~ 0.65 |
成品分析 |
0.05~ 0.17 |
0.46 ~ 0.84 |
0.37 ~ 0.68 |
≤ 0.012 |
≤ 0.012 |
1.10 ~ 1.55 |
0.43 ~ 0.67 |
成分 分析 |
Ni |
Cu |
Sb* |
Sn* |
As* max |
[H]* |
熔煉分析 |
≤ 0.20 |
≤ 0.20 |
≤ 0.003 |
≤ 0.015 |
≤ 0.016 |
≤ 2ppm |
成品分析 |
≤ 0.20 |
≤ 0.20 |
≤ 0.003 |
≤ 0.015 |
≤ 0.016 |
≤ 2ppm |
注:(1)熔煉分析應按每爐(罐)號取樣,產品分析(包括X系數)應按交貨張取樣,應滿足(Si+Mn)≤1.20%
(2)帶“*”號的元素記錄分析結果,不作為驗收條件,但應滿足J、X系數的規定。[H]在保證熔煉分析的前提下,可不進行成品分析。
(3)回火脆化系數應符合以下要求:
X=(10P+5Sb+4Sn+As)≤15,式中元素以PPM含量代入,如0.01%以100ppm代入。
J=(Si+Mn)X(P+Sn)X≤180,式中元素以重量百分含量代入,如0.01%以0.01代入。
4.2 冶煉方法:采用電爐+爐外精煉、并經過真空脫氣的冶煉工藝,可以進行二次電渣重熔冶煉。鋼板應為本質細晶粒鎮靜鋼。
4.3 交貨狀態:鋼板以正火(允許加速冷卻)+回火狀態交貨。
4.4 力學性能及工藝性能應符合表2的規定。
表2
項目 |
數值 |
單位 |
|
室溫拉伸Rm |
520~~680 |
MPa |
|
室溫拉伸Rp0.2 |
≥310 |
MPa |
|
室溫拉伸A |
≥19 |
% |
|
室溫拉伸 斷面收縮率Z |
≥45(適用于園拉伸試樣) ≥40(適用于板拉伸試樣) |
% |
|
0℃夏比沖擊功(V型缺口)① |
+10℃ |
平均值≥55 |
J |
0℃ |
|||
高溫拉伸 屈服強度Rp0.2② |
見備注 |
MPa |
|
室溫彎曲試驗 |
彎曲180°無裂紋 |
|
注: ①進行沖擊試驗時,應記錄側向膨脹值和纖維狀端口百分數供參考。
②室溫彎曲試驗的彎心直徑如下:
試樣厚度T(mm) 彎心直徑(mm)
T≤25 1.5T
25<T≤50 2.0T
T>50 2.5T
③厚度大于20mm的鋼板可進行高溫拉伸試驗,高溫拉伸試驗溫度在合同中注明,其Rp0.2指標應符合GB 713-2008的規定(中間溫度按插值法進行計算)并在合同中注明。
5 試驗方式及檢驗規則
力學性能試驗按交貨張進行,其試樣的切取位置,試驗項目,試驗方法、試驗數量、熱處理狀態見表3.
若成品張長度大于7m時,在另一端再取一塊樣坯進行表2所列的各項力學性能試驗
表3
樣坯切取位置 |
試驗項目 |
試驗方法 |
試樣數量 |
試樣位置 |
模擬焊后熱處理② |
封頭鋼板
筒體鋼板 |
室溫拉伸③ |
GB/T 228 |
樣坯A上取2件 |
試樣軸線 橫向 |
1件Max .PWHT 1件Min .PWHT |
高溫拉伸③⑤ |
GB/T 4338 |
樣坯A上取2件 |
試樣軸線 橫向 |
1件Max .PWHT 1件Min .PWHT |
|
+10℃夏比(V型缺口)沖擊試驗 |
GB/T 229 |
樣坯A上取2套,共6件 |
TXT/4處,試樣軸線橫向①④ |
1套Max .PWHT 1套Min .PWHT |
|
室溫彎曲試驗 |
GB/T 232 |
每張鋼板取一件 |
試樣軸線 橫向 |
交貨狀態 |
|
成品分析 |
GB/T 223 |
每張鋼板取一件 |
TXT/4處① |
交貨狀態 |
注:①表3中的大寫英文字母:“T”表示鋼板的名義厚度。
②大焊后熱處理(Max.PWHT)和小焊后熱處理(Min.PWHT)按如下工藝執行:
Max.PWHT:690±10℃X(18-20)h
Min.PWHT:690±10℃X(6-8)h
③鋼板厚度≤30mm時,應采用全厚度試樣進行試驗,厚度>30mm時,試樣軸線為鋼板1/4板厚處。
④沖擊功試樣試樣軸線為鋼板1/4板厚或盡可能接近1/4板厚處,缺口開在試樣側面,其軸線應垂直于鋼板軋制表面。沖擊性能不能滿足表2規定時,應從同一張鋼板(或同一樣坯)上再取3個試樣進行試驗,前后6個試樣沖擊功的算術平均值不得低于55J,允許有兩個試樣小于55J,但其中小于48J的試樣只允許有一個。
⑤ 合格指標見表2的注③(適用于厚度大于20mm的鋼板)
9 鋼板超聲波探傷:鋼板逐張進行超聲波探傷檢查,探傷標準及合格級別在合同中注明。
10 鋼板的標志:執行GB 713-2008的規定。
10 未盡事宜執行GB 713-2008標準的相關規定
F 附加補充要求:附加要求各條款僅在在合同中明確規定時執行,分選項如下:
F1 根據供需雙方協商,室溫拉伸、高溫拉伸和夏比(V形缺口)沖擊試驗可以按表3要求在TXT/2板厚取樣,性能指標符合表2的要求,原表3要求的取樣位置不再執行。
F2 根據供需雙方協商,厚度≤80mm的鋼板可按表4要求進行低溫沖擊檢驗,代替0℃沖擊功檢驗,取樣及檢驗方法執行第8條有關0℃沖擊功檢驗規定,試樣位置執行表3的規定(在有F1要求時試樣位置為TXT/2,不再執行TXT/4).
表4 低溫沖擊性能檢驗
適用厚度 |
沖擊溫度 |
單位 |
數值 |
≤80mm |
-10℃ |
J |
平均值≥41J |
沖擊性能不能滿足表4規定時,應從同一張鋼板(或同一樣坯)上再取3個試樣進行,前后6個試樣沖擊功的算術平均值不得低于41J,允許有兩個試樣小于41J但其中小于34J的試樣只允許有一個。
F3 鋼板硬度:鋼板可以取樣進行硬度檢驗,試樣經過小模擬焊后熱處理的硬度不大于220HB。取樣位置執行表3中取樣示意圖的規定,檢驗位置為板厚1/4處。
F4 鋼板奧氏體晶粒度檢驗:鋼板奧氏體晶粒度不低于5級,試樣為交貨狀態,檢驗方法執行GB/T6394的規定。取樣位置執行表3中取樣示意圖的規定,檢驗位置為板厚1/4處。
F5 鋼板厚度拉伸試驗:鋼板可按GB 5313標準進行厚度拉伸試驗,試樣為小模擬焊后熱處理狀態。
F6夾雜物檢驗:鋼板可按GB/T 10561標準提供夾雜物等級檢驗,試樣為交貨狀態。取樣位置執行表3中取樣示意圖的規定,檢驗位置為板厚1/4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