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這么激烈,如果塑料袋收錢,誰還來買我的東西?”在長春市臨河街一家農貿市場,一位蔬菜攤販一邊對記者說,一邊順手從攤床邊拽下一個塑料袋,熟練地遞給顧客。
“‘限塑令’剛出臺時,一些店鋪確曾拒絕免費提供塑料袋,但隨著時間推移,‘限塑令’好像漸漸淡出了人們的視線。”市民宋小姐說,“現在我出門也很少自帶購物袋了。”
2008年6月1日,我國開始實行“限塑令”,即“在全國范圍內禁止生產、銷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購物袋;在所有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實行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費提供塑料購物袋”。
時隔3年,記者在走訪中發現,雖然各大超市仍在堅持“塑料袋有償使用”,但在一些農貿市場,“限塑令”已形同虛設,在小超市、小吃店,超薄塑料袋的銷售和使用也隨處可見,商家安然地“饋贈”,消費者坦然地接受。
來自國家發改委的一組數據顯示,限塑令實施后,我國主要商品零售場所的塑料購物袋年使用量減少240億以上,累計減少塑料消耗60萬噸,相當于節約石油360萬噸,減少二氧化碳排放1000多萬噸,應該說“成效明顯”。但這項利國利民之舉,當前為何日現“疲軟”?
“配套監管沒有跟上,限塑令面臨執行力考驗。”吉林大學商學院教授沈頌東說。人民網一項相關調查也顯示,有34.2%的網友認為,“限塑令”遇尷尬源于“尚存監管盲區”。
“經營者為了招攬生意,消費者為了圖方便,因而執法力度的大小,是限塑令能否落實的關鍵。”一位網友表示,工商、質監、交通等部門應聯合執法,對超薄塑料袋的生產、經銷、運輸以及使用的商戶常抓不懈,堵住其流通渠道。同時,政府還應拿出一定財政補貼,鼓勵零售商戶向顧客提供環保購物袋。
“多措并舉,‘限塑令’才能走得更遠。”吉林省社科院研究員李曉群建議,明確限塑工作的責任人,建立集大眾監督、媒體監督、政府職能部門監督為一體的立體監督體系;同時,補充鼓勵性條款,因為“原有規定都是禁止性條款,沒有鼓勵和示范性措施”;此外,還要積極研發推廣物美價廉的替代產品,并大力普及“限塑”知識,提高消費者和經營者的環保意識,改變買賣雙方離不開塑料購物袋的習慣。
“僅僅指望通過對塑料購物袋收費來‘限塑’是不太現實的。商家完全可以把這些成本攤到商品上,再免費向顧客提供塑料袋,實際上買單的還是消費者,而終全體國民都要為白色污染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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