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耐久阻燃劑MCH-8001
非耐久阻燃劑MCH-8001,易溶于水形成無色透明、不燃、無毒、無腐蝕、無污染的液體,專用于處理多種易燃纖維織物,MCH-8001水溶液易滲透于纖維織物中,經干燥后阻燃劑能保留在纖維織物的表面和纖維之間,遇火高溫下能發生復雜的化學反應,其生成物具有對被處理織物起明顯的阻燃、防火作用。經此阻燃液處理后的纖維織物在明火中只能“炭化”而不能燃燒,在離開明火后一秒鐘內即熄滅。對被處理的纖維織物之色澤和柔韌性無明顯影響,對天然纖維織物還兼具有防蛀蟲侵蝕的作用。
用途和用法:
用途:非耐久阻燃劑MCH-8001的水溶液可處理各種平紋布、斜紋布、絨布、帆布、麻布、無紡布及它們的制成品, 如:衣服、布帽、披斗、娛樂場所的窗簾、棚布、會場幕布、劇團布景、安全袋等 和多種針織品,如:針織衫、毛巾衣、手套、地毯等。使被處理物原有的可燃性和易燃性得到有效的抑制,從而達到阻燃防火效果。
用法:根據阻燃要求可按15至25百分比的濃度配置。即100公斤水中加入11至34公斤的非耐久阻燃劑MCH-8001,攪拌、溶解、均勻即成阻燃液。
浸軋法:MCH-8001:100-250g/l(根據阻燃要求調整),110℃烘干即可。
溶解化料:MCH-8001需用40-50℃溫水預先溶解,后配好的工作液應在20℃左右。
應用舉例:
將織物浸漬于該阻燃液中,浸搗2-3分鐘使充分濕透后擰水,曬干或烘干即可。也可用噴涂法處理,但要在織物的兩面各噴涂兩次(次基本干燥后再重復一次)。大批量處理者,可用“浸軋→烘干”的連續化后整理。阻燃液的用量要根據被處理物的材質,物件形狀以及不同施工方法和所需要達到阻燃要求的不同情況,做小樣測試后,來確定適當的用量。
(1)窗簾布、地毯在洗滌后,經阻燃液浸漬,再曬干或烘干即成防火窗簾和防火地毯,廣泛應用在電廠電站、會堂劇場、賓館、娛樂文化休閑等場所。
(2)軍隊的軍服經阻燃液處理可制成防火服軍服。
(3)將手套、頭套、圍裙、袖套和工作服等,經阻燃劑處理后可制成高溫,明火作業的防火勞保用品。
(4)由毛巾服(帶有披斗帽)經阻燃劑處理制成安全服,掛于高層賓館的客房內,以備發生火災時可供旅客應急穿上,越過火區。該阻燃劑處理之棉布,經國家防火建筑材料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檢驗,能達到“難燃級(B1)”標準。
包裝與貯存
本品為非危險品,按安全化學品運輸。30公斤襯塑袋包裝,密封干燥貯存。保質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