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32個貨柜廢塑料不入廠引發懷疑
2017年7月,深圳海關在對轄區企業稽查的過程中發現,誠某塑膠有限公司申報進口32貨柜廢塑料,但該批貨物并未實際運送到該公司工廠。這個反常的現象引起了稽查人員的懷疑:該公司可能將進口許可證倒賣給其他企業,用以走私固體廢物違法活動。
該關緝私部門迅速對該線索展開情報經營,逐漸摸清以深圳誠某塑膠有限公司、三某塑料廠、金某塑料廠等企業為首的非法利用他人許可證走私廢塑料入境的犯罪網絡。
9月21日凌晨,該關緝私部門出動緝私人員350余人,分成25個小組,分別在深圳、惠州、東莞、佛山以及湖北、四川、甘肅等地同步開展查緝行動。截至當天上午10時,行動已抓獲犯罪嫌疑人20名,一舉打掉固廢走私團伙3個,初步查證涉嫌走私入境的廢塑料1.5萬余噸。
多個無環評資質企業倒賣進口批文合伙走私
筆者了解到,我國對進口固體廢物實施分類管理,在管理目錄上分為禁止類、限制類和自動許可類。對于限制進口的固廢,進口商要具備相應資質,且必須辦理《限制進口類可作原料的固體廢物許可證》;對于禁止進口的固廢,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名義進口。進口商若要申請進口固體廢物,必須具有加工利用所申請進口固體廢物的場地、設施、設備及配套的污染防治設施和措施,并符合國家或地方環境保護標準規范的要求。
海關緝私部門介紹,該次行動重點打擊對象為涉嫌利用他人許可證走私固體廢物違法犯罪行為。經初步偵查查明,該走私網絡涵蓋境外訂購、香港轉運以及走私通關、境內物流等全鏈條多個環節。案中,涉案貨主團伙通過香港的“影子公司”在日本訂購廢塑料,再交由攬貨和通關團伙利用其他企業的廢塑料進口批文,從廣州、黃埔等多地口岸進口廢塑料,運輸至深圳、惠州等地一些不具有加工生產廢塑料環評資質的企業進行加工。該行為已構成走私廢物罪。
廢塑料加工廠設備簡陋無環保處理
筆者隨海關緝私人員來到位于深圳市龍崗區的三某塑料廠。該塑料廠周圍是住宅區,位置較為隱蔽,進入該廠需要穿過好幾棟居民樓,且工廠入口僅有一扇小門,非常不起眼。剛進去塑料廠,映入眼簾的就是堆積如小山的廢塑料堆,還有極其簡陋的加工處理設備。
“這些工廠均不具有加工生產廢塑料的環評資質,缺乏必要的環保處理措施,如果擅自加工處理走私進口的廢塑料,里面的有害物質極大可能會滲入地下,造成地下水嚴重污染,同時,加工生產也會釋放大量有害氣體,造成空氣污染,對生態和環境造成嚴重的破壞”,緝私人員對筆者說,“這些不具有環評資質的工廠加工后的產品質量安全也難以得到保障,存在嚴重的人身安全隱患。”
深圳海關表示,經營、進口和加工固體廢物的企業和個人,必須履行備案、報批、申報等相應手續,獲得國家行政主管部門許可,合法進口,合法使用。下一步,該關將進一步加大與環保、質檢等相關執法部門的聯系配合,強化打擊固體廢物走私違法活動,全力保障社會生態環境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