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國內公交車失火案頻發,除人為縱火因素外,公交車內飾材料的阻燃標準過低,也是引發火災的重要原因。對此,中國阻燃學會秘書長周政懋表示,公交車失火案只是暴露了阻燃材料標準偏低的問題,而更深層次的阻燃材料行業監管執法不嚴、市場混亂才是亟待解決的問題。
我國對公共設施,包括公交車的制造材料的阻燃性能不夠重視。目前僅有的標準是2006年發布的《汽車內飾材料的燃燒特性》(GB8410-2006)國標,規定所有汽車內飾材料的阻燃性能在相關測試條件下水平燃燒速度不大于100毫米/分,其門檻非常低,一些材料即使不添加任何阻燃劑也可以達到要求。其他很多公共場所,該用阻燃材料的產品中也并沒有按照國家標準的要求使用阻燃材料。
除了標準過低,監管不嚴更是事故頻發的關鍵。據周政懋介紹,對于阻燃材料的監管包括3個環節:嚴格的法律法規保障;要有相關的檢測機構提供檢測報告;要有監督執法部門的嚴格監督檢查。而且3個環節的工作應由不同的部門承擔,法規才能得到有效的執行。而目前我國是由單一部門承擔這3項工作,執法不嚴,監管不力。因此,他建議,應加快相關阻燃產品標準的修訂和第三方檢測機構的設立,進一步完善相關法規,加強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