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國家推出光伏扶貧政策之后,全國各地政府根據自身光伏發展情況,相繼推出本地化光伏補貼政策。
海南三亞:補貼標準為0.25元/千瓦時
3月24日,三亞市政府常務會審議通過《三亞市太陽能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該市將設立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專項資金,鼓勵全民積極參與低碳城市建設。
根據《辦法》,居民家庭和公共機構建筑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補助對象為項目建設居民個人或單位;其他類型建筑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補助對象為建筑物權屬人和項目建設單位。采取事后補助方式,在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驗收合格并投產滿1年后開始補助。對于項目建設居民個人、單位或建筑物權屬人,在國家補助標準(0.42元/千瓦時)基礎上按照該市0.25元/千瓦時的標準,以項目上一年度所發電量為基礎計算補助金額。
山西晉城:發電電價每千瓦時再補0.1元
城區出臺政策大力扶持農村光伏發電項目,在上級財政補貼的基礎上,區級再補貼0.1元/千瓦時發電電價和1元/瓦的一次性建設安裝補貼。
在城區農村新建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具體包括以下兩類:一是農戶自建的家庭式光伏發電項目;二是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的與現代化農業設施相結合的光伏發電項目。發電電價補貼為:除享受國家0.42元/千瓦時、市級0.2元/千瓦時發電政策補貼外,區級再補貼0.1元/千瓦時;建設安裝補貼為:除享受市級3元/瓦的安裝補貼外,區級按建設裝機容量予以1元/瓦的一次性建設安裝補貼。補貼政策執行年限暫定為2016—2020年。對2013年— 2015年間已建成的項目,按新建項目標準的50%補貼。國家、省、市單獨立項予以專項補貼的項目,不再享受上述政策補助。科技研發專項資金對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項目給予政策性補貼,實行“后補助”的方式。對建筑安裝補貼,由科技部門組織有資質中介機構對項目實際發生的建筑安裝費用進行認定,按標準確定補助資金;對符合條件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電價補助,由科技部門根據單位或個人提供的發電裝機容量和實際發電量憑證據實補助,補貼政策執行期限為5年。
湖北: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上網電價0.25元/千瓦時
近日,湖北省扶貧辦相關負責人表示,湖北計劃2016年到2019年四年時間內,在全省具備條件的地區實施光伏扶貧工程。目前,國家規定湖北省2016年光伏電站上網標桿電價為0.98元/千瓦時,省級補貼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上網電價0.25元/千瓦時(補貼5年)。
根據方案,湖北省光伏扶貧工程,將采取以政府出資為主、金融機構貸款為輔,同時吸收社會資金參與的方式籌集建設資金。此外,湖北省還將積極爭取國家支持光伏扶貧工程建設資金,整合各類財政資金,并研究建立有關省級光伏扶貧投融資平臺,以統借統還方式為縣(市、區)光伏扶貧中長期低息貸款提供融資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