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福建省龍海浮宮鎮霞圳村有人把簡易的“加油站”放在食雜店門口,用塑料瓶子裝汽油賣,目前這3名經營者也因此被警方行政拘留了。
經營者兜售塑料瓶子裝汽油被行政拘留
鐵桶、飲料瓶,只要是能裝汽油的瓶子,都被派上用場,這樣一個簡易的“加油站”就形成了,擺在食雜店門口販賣。這就是一個個“炸彈”,能不讓附近的村民擔憂嗎?終于,有人看不下去了,向警方報警。
6月13日,龍海市公安局治安大隊民警趕到現場。這個簡易的“加油站”是郭某寶、郭某正、易某強3人經營的。民警們都看傻眼了,32個飲料瓶里,裝滿了汽油,整齊地放在一個塑料筐中,擺在門口,共38升。
這些散裝的汽油是要干嗎?民警依法將3名嫌疑人傳喚至治安大隊審查。剛開始,他們還狡辯稱,這些汽油是他們自己要用的。后來,終于招了。
原來,3人覺得給摩托車加油,是個有利可圖的行當,“既方便了周邊的群眾,又能賺錢”,于是他們用鐵桶從加油站買回汽油后,再分裝到飲料瓶中販賣。
殊不知,他們的行為已經違法。目前,3人均被治安大隊處以行政拘留。在這里,導報記者也要啰嗦幾句,給大家提醒一下塑料瓶散裝汽油的危險:
塑料制品是采用聚乙烯、聚氯乙烯等高分子絕緣材料做成,而汽油屬于一級甲類易燃液體,它的閃點小于28℃,爆炸下限低于10%;用塑料制品裝汽油在灌裝、倒出的過程中,汽油與塑料桶壁互相摩擦,會產生靜電;當積聚的電荷達到一定電壓,可能產生火花導致爆炸。因此,提醒廣大群眾不要使用塑料制品裝的汽油,用塑料制品裝汽油存在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