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近期,遼寧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組織有關檢驗單位,對全省塑料建材廠門(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產品進行了省級監督抽查。結果顯示,門(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產品質量小幅上升。此次共抽查了沈陽、大連等7個地區的30家門(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生產企業的50批次產品,產品實物質量合格46批次,產品實物質量抽樣合格率為92%,較2009年產品實物質量抽樣合格率提高了3.1個百分點,不合格項目為主型材的落錘沖擊、拉伸沖擊強度和標識。
遼寧塑料建材廠不合格項目上榜
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企業為降低成本,使用質低價廉的原材料;二是PVC-U塑料型材型腔設計不合理,使型材在擠出成型時不流暢,局部阻礙高分子材料內應力的均勻分散,形成應力集中點;三是企業沒有噴涂永久性標志所需要的噴碼設備,造成標識項目不合格。
塑料建材廠主型材的落錘沖擊又稱為低溫落錘沖擊,拉伸沖擊強度又稱為拉沖。這兩項不合格的PVC-U塑料型材產品在使用中容易脆裂,尤其氣溫在-10℃以下時,產品脆性增加、韌性減弱。加之PVC門、窗焊接和施工安裝過程中都會產生應力,當溫度變低,極易發生局部開裂或受外力情況下碎裂的現象,給消費者帶來一定的經濟損失。國家標準規定主型材應在非可視面上沿型材長度方向,每間隔1m至少應具有一組永久性標識,應包括老化時間分類、落錘沖擊分類、壁厚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