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定價權,是指一個國家在國際油價的制定上擁有足夠的話語權,也就是一個國家的通過政策調整能影響到國際油價的能力。擁有國際油價定價權利于國家的經濟發展,避免處于被動局勢。
我們知道二戰之后美國位居世界霸主地位,經濟第一強國,原油開采量最多,原油定價權自然牢牢地把握在美國的手中,但從上世紀六十年代開始,中東國家陸續開采出石油,同時隨著世界經濟的快速成長,中東成為世界原油供應最主要的地區,中東在原油方面的話語權也不斷提升。
1960年9月,由伊朗、伊拉克、科威特、沙特阿拉伯和委內瑞拉的代表在巴格達開會,決定聯合起來共同對付西方石油公司,維護石油收入,14日,五國宣告成立石油輸出國組織(Organisation of Petroleum Exporting Countries--OPEC),簡稱“歐佩克”。
隨著五次中東戰爭的結束,OPEC在原油方面的影響也一步步取代美國,擁有了原油的定價權,當每次原油大幅下跌之后,OPEC都會宣布削減產量,油價自然得到提升,每次油價因戰爭等因素上漲時,OPEC又宣布原油增產,維護原油的穩定。
但最近幾年隨著美國頁巖油的發現,以及金融危機之后各國不好的經濟狀況及俄羅斯不斷地爭奪市場,OPEC國家間也不斷出現分歧,OPEC對原油的話語權開始削弱。再加之金融力量使油價波動加大,也減弱了OPEC的影響。
新能源的發現將是對舊能源的最大挑戰,那也將是變革的開始,在以消費為主的今天,能源需求國對原油的影響也不斷加大,得市場者得天下。真正影響原油價格的應該回歸市場。